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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堆场密闭建设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公司向我局申请对1#综合楼及2#厂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一是优化1#综合楼内部平面功能布局,同时调整建筑女儿墙及入口处雨棚形式;二是扩建2#厂房建筑规模(新增占地面积9365.83平方米),并在厂房内部增设3层的设备用房(新增建筑面积1088平方米),同时优化厂房的屋面形式(由原三坡面调整为双坡面)及厂房建筑高度(由28.4米调整为29.7米)。经审核,该调整方案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征集意见公示(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公示地址:****网站http://hz.****.cn/、**市**区望高镇白岩街与同乐大道交汇处西南侧)。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方案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城市建设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0774—****422,电子邮箱:hzcsjsk@gxj.****.cn)。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区位图
2.总平面对比图
3.鸟瞰效果对比图
4.建筑单体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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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