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对2026年南屏瑶族乡常隆村和美村寨建设赋能“五个家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南政报〔2026〕32号)及《2026年南屏瑶族乡常隆村和美村寨建设赋能“五个家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书》收悉,经******公司组织评审及出具《2026年南屏瑶族乡常隆村和美村寨建设赋能“五个家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南屏瑶族乡常隆村和美村寨建设赋能“五个家园”建设。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市**县南屏瑶族乡常隆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座集配套农产品加工、仓储、包装、展销及管理功能于一体****服务站,建筑面积285.29平方米;拓宽巴内屯至百马屯道路,长约7.4公里,在原有路面基础上单侧拓宽1~1.5米,其中包括周边产业道路掏空或塌陷维护挡土墙及新增排水管;**产业便道764.40米,便道宽1.5米;**田间劳作休息平台4处,共计总面积369平方米,**4.6*4.6田间劳作休息亭一座。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87.95;其中工程费用为551.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2.15万元;预备费为4.2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预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县2026年预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费。
六、请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 项目投资总概算表
(****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217;****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276。收信地址:****市**县民政路4****纪委监委)504****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邮编:535599。)
****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