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区标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治区和**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范围
**大道、香山大道、北环路、民安路围合区域,面积约767.64公顷。
三、主要内容
标营新区****商贸商务、文体娱乐、会展博览、高品质居住功能于一体的**区综合型发展新区。规划总人口15.4万人,用地以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形成“两轴、三心、一带、三组团”的规划结构。整体形成“四横三纵”的主干路网骨架,“四横”(东西向):红岭大道、兴武大道、标营路、武缘大道;“三纵”(南北向):香山大道、壮武路、**大道。同时按照15分钟****社区要求配置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幼儿园18所,****小学,****学校1所、小学3所、初中1所。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
五、公示地点
(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规划公告栏(设在****正门右侧)。
(****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首页-要闻-公告公示”栏。
(四)******局一楼公告栏。
(五)****服务中心一楼公告栏(地址:****广场对面)。
同时,将从2026年10月23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反馈意见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国土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71-****132、****136,邮寄地址:**市锦春路3-1号****办公楼十楼1012、1013****办公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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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