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电站项目取水许可的函》(项目代码:****)和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电站项目位于**县那拔镇那练村平光屯西北面1km附近,本项目采用水泵取用地下水作为员工生活用水和厂区绿化及消防用水。项目设计年取水总量为0.3774万m3,其中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1020万m3/a,场区绿化用水0.0618万m3/a,消防用水量为0.2136m3/a。新增取水量在**县总量控制剩余指标范围内,占比极小,符合最严格水**管理制度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指标为90L/人.d,符合《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25)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分散式供水用水定额≦100(L/人﹒d)的要求;绿化用水按1.0~3.0L/m2﹒d计,本次评价取2.0L/m2﹒d,消防用水强度为16L/s,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消防用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水强度与作用面积参照民用建筑与工业厂房中危险级Ⅰ级喷水强度 6L/(min●m2),作用面积均为160m2,用水水平合理。同****电站在**县那拔镇那练村平光屯西北面1km附近取地下水。
二、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
本项目取水地点位于**县那拔镇那练村平光屯西北面1km附近,坐标为:东经107°7'48.85″,北纬23°48′35.85″。项目用水泵抽取地下水,井深148.9m,井径200mm,水泵型号为100QJX8-154/37-5.5,最大流量为8m3/h,功率5.5kw,额定扬程154m。抽水泵从水井抽水至过滤系统过滤后,通过约500m管线分别输送至生活用水储水池和消防用水储水池。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和厂区绿化及消防用水。项目日最大取水量10.34m3/d,年用水量为0.3774万m3,其中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1020万m3/a,场区绿化用水0.0618万m3/a,消防用水量为0.2136m3/a。
三、本项目取水水源为**县那拔镇那练村平光屯西北面1km附近水源井,属于地下水水源。根据《**壮族自治区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项目区位于红****市义圩地下水水源涵养区,且非限制开采区。项目没有对地下水功能区造成不利影响,没有不利于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的各类涉水活动,本项目取水符合区域水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地下水管理条例》、《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
本项目核定年取水量为0.3774万m3,占水源区地下水可开采量的0.66%。根据水源井抽水实验成果,水源井单井出水量稳定,涌水量32m3/h,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日取水量10.34m3/d的需求。因此,水源井地下水供大于需,能够满足项目取用水量要求,取水水源可靠。
四、本项目取用地下水作为水源,取水口位于**县那拔镇那练村平光屯西北面1km附近。项目水源井井深148.9m,井径200mm,以管井方式开采地下水,通过抽水泵取水至过滤系统过滤后输送至生活用水储水池和消防用水储水池用水。水源井影响范围内没有其它取水口(用水户),项目用水基本有保障。根据《**壮族自治区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项目区位于红****市义圩地下水水源涵养区,项目没有对地下水功能区造成不利影响,没有不利于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的各类涉水活动,本项目取水符合区域水功能区划的要求。从水源井位置、补给条件、取用水量和水质条件、投资等综合考虑,取水口位置设置合理。
五、本项目为员工生活用水和厂区绿化及消防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不外排,可见,本项目基本无退水,不产生退水影响。因此项目退水对区域的地表及地下水**无影响。
六、项目建设时,请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及项目三级用水计量设施方案,落实三级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安装,在取水口安装符****监控设备****水利厅实时监测系统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七、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九、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东)申字〔2026〕第0006号。
十、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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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