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改革局
关于**县观音乡洋石村、狮塘村、水滨村通村生产道路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复文号:恭发改行审字〔202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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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县观音乡洋石村、狮塘村、水滨村通村生产道路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观政报〔2026〕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观音乡洋石村、狮塘村、水滨村通村生产道路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地点:**县观音乡内Y788乡道上。
五、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六、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本项目对Y788****村委牛眼塘村路段进行改扩建,道路总长16.138㎞。其中K0+000至K8+000段(受限路段除外):采取挖除重建,路基宽度5.0m,路面宽度4.5m;K8+000至K16+138段(受限路段除外):进行路面加宽1.0m,并对局部破损进行修复;受限路段采取利用现状路基并修复破损路面的方式。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提出的建设方案。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51.27万元,其中**工程费588.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37万元,预备费18.9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559万元,占总投资85.83%,地方配套资金92.27万元,占总投资14.17%。本项目拟发放劳务报酬254.46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2.48%。
九、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项目采用“乡镇政府+****公司+当地群众”模式,计划吸纳务工人数300人,发放总计254.46万元的劳务报酬。
十、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本项目不进行招标,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
十一、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县观音乡洋石村、狮塘村、水滨村通村生产道路提升以工代赈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恭城****改革局
2026年9月28日
| 抄报:****政府常务副县长。 |
| 抄送:****财政局、住建局、自然**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 |
| 恭城****改革局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打印 |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县观音乡洋石村、狮塘村、水滨村通村生产道路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 项目 | 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2.94 | √ | |||||||
| 设计 | 10.60 | √ | |||||||
| **工程 工程 | 588.93 | √ | |||||||
| 监理 | 10.60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等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作出,《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以工代赈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作出。业主自主决定内容为自主决定是否招标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请业主单位依据以上核准事项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9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