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城市危旧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澄清内容:
|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 |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15日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9月15日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四、其他补充事项
1.为确保本项目招标工作严谨规范、招标条款内容前后一致,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相关内容作澄清修正。本次澄清仅为修正原招标文件计划竣工日期与既定总工期日历天数不一致的文字笔误,项目总要求工期、定额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保持不变,未改变项目实质性招标要求,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正常编制及投标报价工作,无需顺延延期。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2.发布公告的媒介:**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cn/qzggzy/)、**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qz.****.com/)。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县荔香****商铺7-01
联系人:翁明强
电话:0777-****978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三海街道**路6号
联系人:陈秋灵
电话:0777-****919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0月23日
附件:**县城市危旧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的澄清公告-扫描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001]**县城市危旧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