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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关于**(粤桂界)至**公路(**至**段)第五合同段临建拌合站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书的批复
****公司南新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粤桂界)至**公路(**至**段)第五合同段临建拌合站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粤桂界)至**公路(**至**段)第五合同段临建拌合站水**论证表》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粤桂界)至**公路(**至**段)第五合同段临建拌合站项目位于**市**县榄圩乡那遵村外小屯东南面,主要承担南新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混凝土生产任务,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m3混凝土。项目于2025年4月开工建设,8月开始投产运行,占地面积约36816.14㎡。本项目取水系统采用潜水泵提水,在拌合站西北面建设一口地下水源井,取水口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7°21'02.53",北纬22°42'32.77",安装抽水泵1台,水泵型号200QJ32-144/12,额定流量32m3/h,扬程144m,配套电机功率18.5kw/h。
二、取水水源水量水质状况、取水用途、取水量及保证率
(一)取水水源基本同意你单位从地下水源井取用地下水作为临建拌合站生产及生活用水水源。取水口位于项目区西北面地下水源井,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1'02.53",北纬22°42'32.77",水源井井深130m,取水层位为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取水水源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满足生产及生活用水水质要求。取水水源所属水功能区为郁江**市**分散式开发利用区,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二)取水用途取水主要用途为水泥制品制造用水。
(三)取水量基本同意本项目年取水量为3.00万m3/a,日最大取水量为120.44m3/d,最大取水流量为0.005m3/s。
(四)保证率取水保证率为95%。根据论证分析,取水水源论证范围(面积1.54km2)多年平均地下径流量为83.2万m3/a,枯水期(P=95%)地下径流量为52.8万m3/a;多年平均可开采量为49.9万m3/a,枯水年可开采量为31.0万m3/a。项目年取水量3.00万m3仅占枯水年可开采量的9.7%,水源水量可满足项目取水需求。
三、退水地点、退水量和退水水质要求
项目退水全部就地利用,实现零排放,不排入河道。具体要求如下
(一)生产废水(洗车平台用水、设备车辆冲洗用水、混凝土作业区冲洗用水等)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拌合站系统(混凝土搅拌生产),不外排。
(二)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30名职工生活)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周边林地,不排入河道。
(三)你单位应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率不低于90%。退水水质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要求,不得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要求
你单位应严格执行以下用水定额和节水要求
(一)综合生产用水定额不超过0.15m3/m3混凝土,符合《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中预拌混凝土用水定额先进值要求。
(二)职工生活用水定额不超过100L/人﹒d,符合《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25)要求。
(三)应落实以下节水措施
1.配套建设砂石分离系统、沉淀池及**池等废水处理设施,搅拌机及罐车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生产,废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90%;
2.洗车平台用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新鲜水补充量按总用水量的20%计;
3.精确投放物料,减少因操作误差导致的设备清洗用水量;
4.加强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减少跑冒滴漏;
5.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尽可能利用雨水进行场地冲洗。
五、计量设施的要求
项目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壮族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在总取水口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计量设施安装完成后,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你单位应在取水管路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用经检定合格的机械水表(管道计量),精度等级不低于2.5级;
(二)计量设施应具备实时显示功能,便于人工查表计量;
(三)计量设施安装后应及时向我局报备,并接受定期校验;
(四)计量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在48小时内修复或更换,故障期间应做好人工记录并报告我局;
(五)计量数据传输方式为非在线,你单位应按月记录取水量数据,并按时报告我局。
六、特殊情况下的取水限制措施
遇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你单位应服从我局的取水限制措施
(一)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用水时,应减少取水量或暂停取水;
(二)发生干旱、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取水措施;
(三)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取水总量控制时,应按规定调整取水计划;
(四)地下水功能区水质出现恶化趋势时,应配合开展调查并采取保护措施;
(五)其他影响取水安全的特殊情况。
七、蓄水工程或者水力发电工程的水量调度和合理下泄流量的要求
本项目为地下水源井提水工程,不涉及蓄水工程或水力发电工程,无水量调度和下泄流量要求。但你单位应确保取水不引发地面塌陷、沉降等地质环境问题,取水层含水介质以溶洞及裂隙为主,抽水过程中出水含砂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八、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事项
(一)你单位应在本批复生效后30日内,向我局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临时用地期限,期满后如需继续取水,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延续;
(三)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四)你单位应按规定足额缴纳水**税。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你单位应建立健全取水台账制度,按月记录取水量、用水量、退水量等信息,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取水总结;
(二)你单位应配**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取水、用水、退水等相关资料;
(三)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及时拆除取水设施,封闭水源井,恢复场地原貌,并向我局报告;
(四)你单位应定期对地下水源井抽水与输水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修复跑冒滴漏;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如项目地点、规模、取水量、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水利局
2026年10月23日
**** 2026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