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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卫报〔2026〕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中水华创国际****公司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扩大县域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行业规范化水平的需要,同意建****服务中心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同乐新区尚园南侧。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
项目规划用地3738.47㎡(折合5.6亩),净用地面积3680.96㎡。****服务中心,建筑占地面积1248.74㎡,总建筑面积4693.05㎡,地上4层,地下一层,共设120个托位。主要包含婴幼儿托育服务用房、托育人员培训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培训用房、配套用房等功能。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通风工程、绿色建筑增量等,以及挡土墙、道路及场地平整、绿化、外接水电气工程、变配电系统、室外安防工程、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260.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14.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8.32万元,预备费107.6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921.07万元,地方财政资金339.01万元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19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项目建议书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6〕46号)、《******局关****服务中心项目的初审意见》等。此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文件要求无需办理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