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因采购人业务需要,现就****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情况及报价要求具体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服务地点:******市。
1.2 项目名称:****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询价。
1.4 服务期: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起,一年)。
1.5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标书售价为0元/标段。
1.6 本次采购内容为: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1.7 项目控制价:本项目年度最高限价(控制价)为人民币30000元整(¥30000.00元/年),包含服务期内车辆维修、配件、人工、交通、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8 实际服务期限:本项目实际服务期限自双**式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到期日终止。合同到期前,若甲乙双方均有继续**意愿,且续期**不会增加双方**负担、服务标准及价格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本服务合同可自动顺延一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成立不低于2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 资质要求:具备车辆定点维修服务相关资质。
2.3 业绩要求:不做硬性要求
2.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2.6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2.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响应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3.1 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3.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日12时00分前;报价人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交投集中采购平台(http://sp.****.com)递交(上传)电子报价文件(经盖章的扫描件,pdf格式)。逾期未完成递交,采购人将拒收。因报价人原因导致电子报价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视为报价人撤销报价文件。
3.3本询价项目报价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线上开启。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 本次询价公告在**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jc.****.com)、以及《**交投****公司网》(http://www.****.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交投****公司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交投****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百****工业园
联系人:田先生,187****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