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采购项目********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采购组织机构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现公开发布该项目相关采购信息。
2.1项目概况: 根据《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5-2030年)》(环固体【2025】51号)(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7月24日)、《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固体函【2025】283号)(生态环境部,2025年7月25日)、《**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5】20号)、《关于汛期严密防范涉重金属突出环境安全隐患的通知》(桂环督办函【2025】50号)等,按照“查、评、改、治、防、管”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入排查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统筹推动立行立改与系统综合施治,织密织牢监测监控预警网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重金属环境风险防范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编制《****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和《****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报告》。
2.2 项目名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项目。
2.3 项目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大厂镇****。
2.4 项目控制价:49万元(含税)。
2.5公开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6考核指标:
1.根据现场调研情况,逐项记录污染隐患排查情况,****公司污染隐患排查表;2.编制《****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报告》(一份,报告成果以项目业主实际需求为准)。3.编制《****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一企一策”整治方案》(一份,通过专家评审)。
2.7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工期2个月。
3.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治理相关资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的状态。
3.2 报价人应具备职称条件:报价人必须具有环境类相关技术服务能力。
3.3 报价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的关键性或核心工作委托他人完成。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以上条件任何一项不能满足的报价文件不被接受。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9 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
4.1现场报名:在报价人到****县大厂镇****办公室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材料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单位证照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4.2网上报名:潜在报价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材料文件: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单位证照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gfkyqg105@vip.****.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报名-****公司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信息不按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致使采购人无法识别报名项目的,报价将被拒绝。
4.4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 如潜在报价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采购文件无法传送的,报名将被拒绝。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1 月 04 日上午9:00时,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县大厂镇****五楼会议室(会议室如有临时变动,以响应文件开启当**卫室公告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派人递交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2)邮寄:将报价文件邮寄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地点,联系方式:徐工 叶工 0778-****366。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须在快递邮件外包装注明项目比质比价编号(因未标注或标注不清使得采购人不能分辨具体比质比价资料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邮寄报价文件的报价人不参加现场响应文件开启活动,视为对响应文件开启结果无异议,同时需确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通讯设备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小时内保持畅通。
□最低评审价法 √综合评估法
本次公告在(http://www.****.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采购人:****
地址:****县大厂镇
联系人:徐工 叶工
电话:0778-****366
****
2026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