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芳林村羊山塘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贺州-平桂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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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6年09月25日
标 题:****关于**市**区沙田镇芳林村****公墓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3日
****关于**市**区沙田镇芳林村****公墓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6-10-2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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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市关于**市**区沙田镇芳林村****公墓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2799公顷(乔木林地1.2796公顷、其他林地0.0003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市**区沙田镇芳林村****公墓项目建设用地。

二、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四、项目评估范围与****市**区芳林-民田锰**重叠,你市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压覆战略性矿产**的调查、评估等工作。若压覆战略性矿产**的,应当经有审批权限的自然**主管部门审批。对未按规定办理压覆战略性矿产**审批手续的,****政府不予供地。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6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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