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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县大厂**新公路片区涉重企业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水整治项目重新立项的函》收悉,我局于2026年6月17日以丹发改审批〔2026〕33号同意**县大厂**新公路片区涉重企业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水整治项目立项,鉴于该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等均发生较大变化,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县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加强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重点治理重有色金属等**,逐步消除污染存量,同意**县大厂**新公路片区涉重企业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水整治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县大厂**新公路片区涉重企业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水整治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建设单位:****。
五、建设地址:**市**县大厂镇。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历史遗留建构筑物拆除及处置
拆除遗留构建筑物总计1808.08立方米,其中Ⅰ类固废1162.33立方米,拆除后就地回填至原场地固废清挖后的区域,Ⅱ类固废645.75立方米,运****公司固废堆场进行处置,运距约23千米。
(二)遗留固体废物异位处置工程
本项目将7个**内的历史遗留固废进行清挖并异位处置,处置量共计53811立方米,其中,Ⅰ类固废11377立方米,清挖后外运至**县中立选矿厂地块低洼处进行集中管控;Ⅱ类固废41986立方米,清挖后外运****公司固废堆场进行处置;遗留建筑垃圾(Ⅰ类固废)448立方米,拆除后就地回填至原场地固废清挖后的区域。
(三)原位水平阻隔及修复工程
1.现存工程修复。原硬化地面修复25866平方米,原挡土墙砂浆抹面修复4981.8平方米。
2.原址水平阻隔。本项目地块采用“表层土壤重金属钝化+4800克/平方米GCL钠基膨润土垫+1.5毫米厚HDPE土工膜+300克/平方米无纺土工布+500毫米种植土+复合菌剂+生态恢复+锚固沟”的措施进行原址水平阻隔,水平阻隔面积共计39353平方米,建设锚固沟2967米。其中,原址表层1米以下土壤中添加重金属钝化型微生物复合改良材料,投加比例55千克/平方米,药剂用量共2164吨;种植土层中添加促生型微生物复合改良材料,投加比例6千克/平方米,药剂用量共236.12吨。
3.陡坡阻隔。本项目陡坡阻隔采用挂网植生基质喷播的方式,总面积8238平方米。
(四)遗留废水处置工程
遗留废水共计240立方米,采****设备处理,确保出水中重金属污染因子指标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五)截排水工程
建设0.5×0.5米截洪沟2450米,建设0.3×0.3米排水沟822米。
(六)辅助及配套措施
建设围挡4106米,设置标识标牌7处,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1套。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644.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50.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8.5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376.1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5年涉重金属环境安全专项资金5423.5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221.34万元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丹发改审批〔2026〕33号同时作废。
****改革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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