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七期)项目设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开启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 | 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 |
| 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本电力设计项目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电力设计工作分包,主体电力设计工作不得分包;投标人拟分包的,须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方案及分包单位资料,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且不得二次分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 本电力设计项目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电力设计工作分包,主体电力设计工作不得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且不得二次分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
| 2.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范围:仅限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电力设计工作,具体可分包内容:地形测绘、现场资料收集、图纸后期制图、效果图制作、配套专业辅助计算、资料整理汇编等;主体电力设计(系统方案、主接线设计、总平面、项目设计总负责、电气一次核心方案、报审主设计文件)不得分包。 分包限额:分包工作量占本项目设计总工作量比例不得超过 30%(建议≤30%,自行填写);分包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30%。 分包人资质要求:分包单位须具备对应电力行业 / 专业工程设计资质,资质等级满足分包业务规模要求,具备同类项目业绩。 响应文件要求:投标人拟中标后分包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交分包方案,写明:拟分包工作内容、分包工作量占比、分包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证书、业绩、分包单位承诺书;未在响应载明分包方案的,中标后不得擅自分包。 审批规则:响应文件已载明的分包,中标后仍须将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料提交采购人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中标后新增分包内容,一律不予批准。 禁止条款:严禁转包;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一经发现转包、违法分包(主体 / 关键工作分包、二次分包、未经同意分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追究违约责任,并上报监管部门。 责任约定:成交供应商(总包设计单位)就全部设计项目及分包工作向采购人承担全部责任;分包单位就分包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 □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范围:仅限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电力设计工作,主体电力设计工作不得分包。 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且不得二次分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禁止条款:严禁转包;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一经发现转包、违法分包(主体 / 关键工作分包、二次分包、未经同意分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追究违约责任,并上报监管部门。 责任约定:成交供应商(总包设计单位)就全部设计项目及分包工作向采购人承担全部责任;分包单位就分包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龟石北路98号
联系方式: 何工,0774-****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29号
联系方式:0774-****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致汉
电 话:0774-****587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