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我公司拟对名下3台车辆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现面向社会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现场看车、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询价单位:****
处置标的共3台车辆:
1.**牌轻型栏板货车,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10月22日
2.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10月23日
3.**牌轻型厢式货车,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10月22日
备注:车辆现状以现场勘验为准,意向单位自行查验车况、底盘、零部件、能否正常启动等,报价即视为认可车辆现状,我司不承担车况瑕疵责任。
看车地点:****市**县******农贸市场附近)
看车时间:公告期内每日8:00—12:00,15:00—18:00,意向单位看车请提前联系我司对接人预约。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资质在有效期内;
3.能够完整承接本项目全部工作:包含车辆拖运、拆解、出具正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管所完成机动车注销登记等全套报废手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资料要求(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函(可打包总价报价,也可分单车报价);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经办的,另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询价规则
1.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价高者得原则,在资质审核合格的有效报价单位中,选取最高报价单位作为成交单位;
2.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我公司有权重新组织发起报价邀请或采用一对一谈判方式确定**单位;
3.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撤回;成交单位须按约定及时清运车辆、办结注销手续,逾期我司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车辆号牌随车移交回收企业,按报废流程注销,号牌不单独转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处置为车辆报废回收,成交价款为车辆残值款,清运、拆解、注销相关所有费用由回收企业自行承担;
2.意向单位现场看车须在规定时段内开展,请提前联系对接人;
3.我公司保留对本次询价事项的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女士
联系电话:0772-****714,134****0782。
接收报价材料地址:**市**县**镇古乐路乐滩生活区办公楼5楼******公司503室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时00分
附件:报价函(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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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