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租赁)上自然资告字[2026]1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租赁 方式租赁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租赁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
| 450****00599GB00015 | ****林场那厘A02地块 | ****844.41 | 采矿用地 | / | / | / | / | 7511.9145 | 5 | 1502.3829 | |
| 备注 | 现状土地条件租赁,挂牌地块的其他指标要****林场那厘A02地块控制指标图。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有欠缴土地出让(租)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等不良用地行为的,不能参加此次土地挂牌租赁活动的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
平广林场那厘A02地块
公告期: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10日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17日16时00分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2时00分
挂牌报价期:2026年11月10日8时00分至2026年11月19日11时00分
延时竞价询问时间: 2026年11月19日11时00分—11时04分,共计4分钟(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逾期提交竞买申请、报价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本次挂牌交易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申请等竞买。
四、报名方式及挂牌文件获取
(一)意向竞买人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cn/fcgggzy/),进行用户注册。
(二)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了解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三)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四)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
五、报名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六、特别提示:
(一)凡在网上交易系统上以竞买人的CA数字证书和密码登录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
(二)因竞买人有如下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没有参加竞价活动的;
2、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3、网络竞价的时间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三)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如果因竞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交易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竞价系统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成交价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挂牌租赁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cn/fcgggzy/)、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发布。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应在宗地挂牌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竞买保证金1502.3829万元直接转为租赁总价款20%的首期租金;余款6009.5316万元自合同签订次年起分19年等额缴纳,即每年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316.2912万元;第二期租金须于次年3月31日前足额缴清,后续租金均于每年3月31日前缴纳。租金分期缴纳不计息,如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起1年内依法开展基建作业;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实施基建作业,完成基建作业后按照采矿权许可时限完成矿产**开采。
(三)承租人足额缴纳首付款后,出租人才有义务将租赁土地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未足额缴纳首付款前,出租人有权拒绝交付租赁土地。剩余租金按合同约定逐年缴交。
(四)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批准不得在地块内**永久性建筑物。
(五)租赁土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税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由承租人缴纳,具体由税务和林业部门进行认定和征收。租赁土地涉及的税费、办理土地登记涉及的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和证书费由承租人另行缴纳。租赁土地交易服务费由承租人单方承担,缴****交易中心账户。
(六)本宗地租赁期限结合采矿实际年限设定,暂定租赁期20年。采矿作业完成、不再使用宗地的,承租人可提前6个月向出租人申请解除租赁合同,终止后续租金缴纳。租赁期满,承租人若需继续使用土地,应于期满前6个月提交续期申请,经依法审批后,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缴纳土地租金;未获续期批准的,地上建(构)筑物按届时政策及合同约定处置。
(七)违约处置: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按逾期金额计收违约金;逾期超过6个月,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及已缴租金,同时追究出租人相应损失。承租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八)**完成土地租赁手续后,承租人依据成交确认书、土地租赁合同开展《**生态修复方案》修编工作,在方案中明确转型利用地块,该部分土地不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方案修编完成后按程序报送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方案中涉及的该部分地块不再另行开展生态修复。
九、****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思阳镇中华路19号
联 系 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0770—****296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支行
银行账号:210********19501665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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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