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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因项目生产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市****村委弄河村2个地块作为项目临时用地,总面积1.6983公顷,并已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该公司已完成上述地块土地复垦工作,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
2026年9月18日,******局****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验,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2026年10月16日,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补齐完善全套验收资料。经查验,该批次临时用地复垦工程已基本达到土地复垦验收标准,拟通过验收。
现将拟通过验收的****四****公司新型无机绿色材料精深加工产业链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公告期间,相关土地权利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2-****060
联系地址:**市**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8栋5楼,****地质矿产与生态修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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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