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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报来的《**市**县**镇水南村历史遗留**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已收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中地****公司编制并通过**诚****公司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领导小组(自治区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污染源清单的通知》(桂涉重办发[2025]8号),**有176个矿山历史堆存固体废物整治属于国务院督查报告反映问题,要求2030年底前完成需要开展整治的**污染风险隐患整治,涉及**县有16个矿山历史堆存固体废物整治。为按时完成国务院督查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和自治区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意建设**市**县**镇水南村历史遗留**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镇水南村。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开挖转运烧砖原料渣堆约27463.47立方米、废石约 32280.21立方米;回填工程:回填面积7891.7平方米,净土回填方量37433立方米;阻隔填埋工程:阻隔填埋面积20141平方米,**138米挡土墙,**阻隔填埋区域环场截洪沟长560米;泥结碎石路恢复工程:道路恢复长度约648米;场地平整工程:场地平整面积28033平方米;生态绿化工程:播撒草籽面积28033平方米; 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布设5口地下水井;配套工程:设置1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洗车平台、200米施工围挡、2个标识牌。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估算总投资1339.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9.6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235.82万元,预备费用63.7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关于**市**县**镇水南村历史遗留**治理项目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复函》、《关于**市**县**镇水南村历史遗留**治理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等。
七、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本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2026年9月20日至2028年9月20日。
****改革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