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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报来的《**市**县**镇水南村历史遗留**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领导小组(自治区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污染源清单的通知》(桂涉重办发[2025]8号),**有176个矿山历史堆存固体废物整治属于国务院督查报告反映问题,要求2030年底前完成需要开展整治的**污染风险隐患整治,涉及**县有16个矿山历史堆存固体废物整治。为按时完成国务院督查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和自治区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原则同意建设**市**县**镇水南村历史遗留**治理项目。
二、项目名称:**市**县**镇水南村历史遗留**治理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镇水南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开挖转运烧砖原料渣堆约27463.47立方米、废石约 32280.21立方米;回填工程:回填面积7891.7平方米,净土回填方量37433立方米;阻隔填埋工程:阻隔填埋面积20141平方米,**138米挡土墙,**阻隔填埋区域环场截洪沟长560米;泥结碎石路恢复工程:道路恢复长度约648米;场地平整工程:场地平整面积28033平方米;生态绿化工程:播撒草籽面积28033平方米; 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布设5口地下水井;配套工程:设置1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洗车平台、200米施工围挡、2个标识牌。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341.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90.24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87.54万元,预备费用63.89万元。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八、有效期:本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2026年7月13日至2028年7月13日。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