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学院明秀校区产教融合大楼科创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劳务分包
成交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2026****学院明秀校区产教融合大楼科创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劳务分包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人 | **** | ||||
| 采购类别 | 自行采购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 采购范围 | ****学院明秀校区产教融合大楼科创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建筑层数:27层,建筑高度为99.99m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本次改造范围为24~26层功能房间,改造建筑面积为3255.24平方米。包括本次设计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拆除工程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为准。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 开标地点 | ****集团有限 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 ||
| 拟成交人 | **** | ||||
| 成交候选人情况 | 第一成交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报价 | 含税832272.14元 | ||||
| 第二成交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公司 | |||
| 报价 | 含税832975.11元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供应商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 形式评审标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中恒****公司未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未通过形式性评审。 | ||||
| 公示媒介 |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 | ||||
| 异议和投诉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采购人拒不答复或认为采购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 | 电话 | 0771-****9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