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及业务需要,现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与经验的资产评估机构,****殡仪馆进行资产评估。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殡仪馆资产评估项目
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区枣冲路70号(恒大山**车库斜对面)
二、项目概况与需求
评估目的:****殡仪馆经营权收回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选聘范围:公开遴选1家具备综合能力的机构,承接资产评估服务。
评估内容:****殡仪馆运营方在经营期内投资建设的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购置安装的专用设备及配套设施等按现状进行价值评估。****殡仪馆内的国有资产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工作地点:****殡仪馆
评估基准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
三、评估工作要求
(一)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确保全部评估数据、工作成果具备准确性、真实性,严格遵守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及执业准则开展评估工作。
(二)正式进场开展评估工作,应当按评估工作流程及时出具工作底稿。开展现场勘察、资产盘点、拍照取证工作时,必****殡仪馆运营方双方到场,需在双方人员在场情况下开展勘察取证工作,不得单独开展勘察、单独拍照取证,勘察记录交由双方到场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三)现场勘察过程中,针对资产数量、资产现状、资产瑕疵(含资产破损、权属瑕疵、资产限制条件等),****殡仪馆运营方有权同步留存影像资料、建立资产台账,防范现场情况被篡改。
(四)遵守职业道德,****殡仪馆运营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双方商业秘密、国有资产信息、内部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若评估机构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采购人支付评估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评估机构应****殡仪馆运营方双方现场影像、台账留存工作,配合双方完成现场资产情况的核对确认,不得篡改、虚构资产现场状况。评估机构未经双方人员在场擅自开展现场勘察、拍照取证,或篡改、虚构资产现场状况的,采购人有权扣减评估服务费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评估机构重新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评估机构承担。
(六)评估机构****殡仪馆运营方委托的复核机构开展复核验算工作,在采购人、市殡仪馆运营方或复核机构提出书面配合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整提供本次评估全部工作底稿、测算明细、参数选取依据、市场调研资料、取证凭证、计算过程表单等全套资料,不得隐瞒、遗漏、篡改、拖延提供相关资料。若复核机构出具复核意见,认定评估结果存在测算错误、参数不当、程序瑕疵、依据不足、结果偏差等问题,评估机构据有效复核结论,免费对评估报告及测算结果进行修正、调整、重算,及时出具修订版评估报告,承担全部整改责任,不得****殡仪馆运营方收取任何费用。
(七)评估机构不得因开展第三方复核工作,拖延评估进度、中止履约、拒绝交付报****殡仪馆运营方双方主张违约金、额外补偿。
(八)评估机构应当保证评估全部数据、评估成果真实、准确。若经查实评估机构存在造假行为、出具虚假报告或者严重失实评估报告的,采购人有权扣减、拒付全部或部分评估服务费用,同时有权向评估机构主张违约经济赔偿,违约金为评估服务费总额的50%;若评估机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采购人、市殡仪馆运营方有权将相关违法犯罪事实向财政、**等部门进行举报,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处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机构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资产评估业务。
2.****政府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专业能力要求
1.开展法定资产评估业务,须指定至少三名资产评估师承办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持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且从业年限不低于5年,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2.近3****政府收购、收回类民营机构资产评估项目,提供至少1份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及报告摘要。
(三)信用与合规要求
1.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近3年未受过市级及以上财****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四)独立性要求
与****、****公司、****殡仪馆运营方**市****公司及本项目相关当事人无利害关系,严格遵守资产评估回避制度,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公正。
(五)其他要求
承诺对评估工作中知悉的一切信息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意向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
(四)项目团队相关资产评估资格、从业年限、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如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六)报价方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6年10月28日18:00前提交密封好的材料至**市**区枣冲路70号(恒大山**车库斜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二)选聘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综合考量机构资质、业绩、团队、报价、信誉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三)咨询联系:如有疑问,****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74-****229)。
七、其他说明
(一)采购人不对未中选的意向人作任何解释。
(二)所有提交的材料将不予退还。
(三)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成****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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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