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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02MAD2XR1K6T | 建设单位法人:郭旭明 |
| 寿华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江洲区 |
| ****市**区驮卢镇驮卢建材产业园(****公司厂区内) |
| **汇鑫环保节能降碳**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江洲区 **壮族自治区**江洲区 |
| 经度:107.605000 纬度: 22.6469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2 |
| 江环审〔20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402MAD2XR1K6T001V |
| 2026-05-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1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402MAD2XR1K6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402MAD2XR1K6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E16CX09A | 竣工时间:2026-03-20 |
| 2026-03-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20 |
| 2026-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汇鑫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汇鑫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工业边角料及生物质燃料破碎废气通过2套“旋风除尘+沉降室”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115)排放; (2)替代燃料运输中转废气通过1套“旋风除尘+沉降室”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116)排放; (3)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窑尾废气依托****公司水泥生产线“分级燃烧低氨脱硝技术+SNCR脱硝装置+急冷+袋式除尘器”窑尾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60米高排气筒排放; (4)旁路放风从窑尾烟室抽取约5%风量,采用“急冷室+布袋除尘器”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旁路废气通过高温风机出口进入窑尾烟气处理系统,最终通过窑尾现有的160m高烟窗排放; (5)落实无组织排放防治要求。一般固废暂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及在固体废物暂存区喷洒除臭剂,降低固废暂存异味对环境的影响。厂界浓度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须达到《大气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93)的限值要求; (6)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拟处置固废暂存渗滤液、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及旁路放风水洗提盐废水; (7)拟处置固废暂存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沟及收集池(20立方米)收集后与一般固废混合入窑处置,不外排; (8)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依托水泥厂现有处置方式,收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9)项目替代燃料车间、步进给料仓及水洗提盐车间周边初期雨水均依托****公司现有雨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纳如水泥厂雨水系统管理; (10)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机油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1)旁路放风收尘灰、水洗提盐后的脱氯灰及从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暂存及运输过程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项目一期旁路放风收尘灰严格按比例定量掺入水泥熟料或委外处置;本项目二期水洗提盐生产线建成后,项目旁路放风收尘灰进入水洗提盐生产线进一步处理,水洗处理后的脱氯灰进入生料磨入窑处置,不外排;旁路放风收尘灰卸料过程产生的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水洗提盐生产,不外排; (12)水泥窑窑灰沿用水泥厂自前的处理方式,收集后直接转移至生料均化库与生料混合后回用于烧成系统中,不外排,从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不再返回水泥窑生产熟料,而是严格按照相关比例掺入水泥熟料,确保水泥产品中的氯、碱、硫含量满足要求,水泥产品环境安全性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13)委外处置的旁路放风收尘灰按危险废物管理,并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14)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的替代燃料预处理除尘器收尘灰与替代燃料一起入窑处理,不外排;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统一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15)一般固废暂存区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6)项目拟处置的替代燃料(工业边角料和生物质燃料)储存于封闭式的替代燃料车间内(分区存放);无机污泥、含锰废物、黄磷渣及污染土壤暂存于水泥厂内现有原料堆棚(分区存放,不与水泥生产原料混合贮存),储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 (17)在无机污泥、含锰废物、黄磷渣及污染土壤暂存区四周修建渗滤液收集沟及一座渗滤液收集池; (18)通过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利用建筑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西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面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工业边角料及生物质燃料破碎废气通过1套“旋风除尘+沉降室”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115)排放; (2)替代燃料运输中转废气通过1套“旋风除尘+沉降室”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116)排放; (3)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窑尾废气依托****公司水泥生产线“分级燃烧低氨脱硝技术+SNCR脱硝装置+急冷+袋式除尘器”窑尾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60米高排气筒排放; (4)旁路放风从窑尾烟室抽取约5%风量,采用“急冷室+布袋除尘器”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旁路废气通过高温风机出口进入窑尾烟气处理系统,最终通过窑尾现有的160m高烟窗排放; (5)落实无组织排放防治要求。一般固废暂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及在固体废物暂存区喷洒除臭剂,降低固废暂存异味对环境的影响。厂界浓度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须达到《大气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93)的限值要求; (6)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拟处置固废暂存渗滤液、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水洗提盐生产线为二期内容未建设,无旁路放风水洗提盐废水; (7)拟处置固废暂存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沟及收集池(20立方米)收集后与一般固废混合入窑处置,不外排; (8)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依托水泥厂现有处置方式,收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9)项目水洗提盐车间为二期内容,未建设。项目替代燃料车间、步进给料仓周边初期雨水均依托****公司现有雨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纳如水泥厂雨水系统管理; (10)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机油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1)旁路放风收尘灰及从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暂存及运输过程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项目一期旁路放风收尘灰严格按比例定量掺入水泥熟料。; (12)水泥窑窑灰沿用水泥厂自前的处理方式,收集后直接转移至生料均化库与生料混合后回用于烧成系统中,不外排,从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不再返回水泥窑生产熟料,而是严格按照相关比例掺入水泥熟料,确保水泥产品中的氯、碱、硫含量满足要求,水泥产品环境安全性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13)委外处置的旁路放风收尘灰按危险废物管理,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14)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的替代燃料预处理除尘器收尘灰与替代燃料一起入窑处理,不外排;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统一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15)一般固废暂存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6)替代燃料车间、水泥厂内现有原料堆棚防渗做法:0.5米厚黏土层压实,0.35米厚C30抗渗P6钢筋混凝土地面,钢筋砼内掺入聚丙烯纤维0.9kg/m3,内配Φ10@200双层双向,20mm厚1:3聚合物水泥砂浆找平压光,渗透系数≤1×10-7cm/s。 (17)在无机污泥、含锰废物、黄磷渣及污染土壤暂存区四周修建渗滤液收集沟及一座渗滤液收集池。 (18)通过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利用建筑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西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面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
| (1)工业边角料及生物质燃料破碎废气措施与批复不完全一致,废气处理系统优化合并为1套。环评时期采用2套“旋风除尘+沉降室”处理系统处理,设计处理效率为98%,除尘器设计处理风量均为30000m3/h,设计总处理风量为60000m3/h。实际建设采用1套“旋风除尘+沉降室”处理系统处理,设计处理效率为98%,设计总处理风量为60000m3/h。实际建设将2套除尘系统优化合并为1套除尘系统,设计处理风量不变,设计处理效率均为98%,与环评相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未发生改变,不属于重大变动。 (2)替代代燃料车间、水泥厂现有防渗与批复不完全一致,对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替代燃料车间施工方式与II类场的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渗透系数达到≤1x10-7cm/s,总体仍满足要求 GB18599-2020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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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66.48 | 3.59 | 76.43 | 0 | 0 | 70.07 | 3.59 | / |
| 885.66 | 0 | 885.66 | 0 | 0 | 885.66 | 0 | / |
| 118.633 | 3.614 | 211.201 | 0 | 0 | 122.247 | 3.61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旋风除尘+沉降室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工业边角料及生物质燃料破碎过程采用1套“旋风除尘+沉降室”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115)排放。 | DA115排气筒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
| 2 | 旋风除尘+沉降室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替代燃料运输中转废气采用一套“旋风除尘+沉降室”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116)排放。 | DA116排气筒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
| 3 | 急冷室+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 | 旁路放风从窑尾烟室抽取约5%风量,采用“急冷室+布袋除尘器”工艺进行处理。该系统不单独设置排气筒,处理后的旁路废气通过高温风机出口进入窑尾烟气处理系统,最终通过窑尾现有的160m高烟囱排放。 | DA038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氨气)、氟化氢,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其他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 | |
| 4 | 依托****公司水泥生产线“分级燃烧低氨脱硝技术+SNCR脱硝装置+急冷+袋式除尘器”窑尾烟气处理系统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 | 依托****公司水泥生产线“分级燃烧低氨脱硝技术+SNCR脱硝装置+急冷+袋式除尘器”窑尾烟气处理系统 | DA038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氨气)、氟化氢,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其他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 |
| 1 | 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风机安装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 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风机安装消声器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
| 1 | 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机油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机油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2 | 旁路放风收尘灰、水洗提盐后的脱氯灰及从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暂存及运输过程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项目一期旁路放风收尘灰严格按比例定量掺入水泥熟料或委外处置;本项目二期水洗提盐生产线建成后,项目旁路放风收尘灰进入水洗提盐生产线进一步处理,水洗处理后的脱氯灰进入生料磨入窑处置,不外排;旁路放风收尘灰卸料过程产生的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水洗提盐生产,不外排 | 旁路放风收尘灰及从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暂存及运输过程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项目一期旁路放风收尘灰严格按比例定量掺入水泥熟料。 | |
| 3 | 水泥窑窑灰沿用水泥厂自前的处理方式,收集后直接转移至生料均化库与生料混合后回用于烧成系统中,不外排,从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不再返回水泥窑生产熟料,而是严格按照相关比例掺入水泥熟料,确保水泥产品中的氯、碱、硫含量满足要求,水泥产品环境安全性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 水泥窑窑灰沿用水泥厂自前的处理方式,收集后直接转移至生料均化库与生料混合后回用于烧成系统中,不外排,从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不再返回水泥窑生产熟料,而是严格按照相关比例掺入水泥熟料,确保水泥产品中的氯、碱、硫含量满足要求,水泥产品环境安全性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 |
| 4 | 委外处置的旁路放风收尘灰按危险废物管理,并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 委外处置的旁路放风收尘灰按危险废物管理,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 |
| 5 | 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的替代燃料预处理除尘器收尘灰与替代燃料一起入窑处理,不外排;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统一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 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的替代燃料预处理除尘器收尘灰与替代燃料一起入窑处理,不外排;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统一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 |
| 6 | 一般固废暂存区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一般固废暂存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
| 7 | 项目拟处置的替代燃料(工业边角料和生物质燃料)储存于封闭式的替代燃料车间内(分区存放);无机污泥、含锰废物、黄磷渣及污染土壤暂存于水泥厂内现有原料堆棚(分区存放,不与水泥生产原料混合贮存),储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 | 替代燃料车间、水泥厂内现有原料堆棚防渗做法:0.5米厚黏土层压实,0.35米厚C30抗渗P6钢筋混凝土地面,钢筋砼内掺入聚丙烯纤维0.9kg/m3,内配Φ10@200双层双向,20mm厚1:3聚合物水泥砂浆找平压光,渗透系数≤1×10-7cm/s。 | |
| 8 | 在无机污泥、含锰废物、黄磷渣及污染土壤暂存区四周修建渗滤液收集沟及一座渗滤液收集池。 | 在无机污泥、含锰废物、黄磷渣及污染土壤暂存区四周修建渗滤液收集沟及一座渗滤液收集池。 |
| 依托****公司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窑尾废气依托****公司水泥生产线“分级燃烧低氨脱硝技术+SNCR脱硝装置+急冷+袋式除尘器”窑尾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60米高排气筒排放; 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依托水泥厂现有处置方式,收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项目替代燃料车间、步进给料仓周边初期雨水均依托****公司现有雨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纳如水泥厂雨水系统管理; 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机油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公司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25万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窑尾废气依托****公司水泥生产线“分级燃烧低氨脱硝技术+SNCR脱硝装置+急冷+袋式除尘器”窑尾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60米高排气筒排放; 运输车辆清洗废水依托水泥厂现有处置方式,收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项目替代燃料车间、步进给料仓周边初期雨水均依托****公司现有雨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纳如水泥厂雨水系统管理; 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机油依托****公司建设的危废暂存间进行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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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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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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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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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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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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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