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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年产300吨电子级高纯二氧化硅、900吨光学镀膜专用氟化镁新材料项目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0 吨电子级高纯二氧化硅、900吨光学镀膜专用氟化镁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景晖路10号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建设电子新材料精制生产线,建成后可稳定量产电子级纯度99.9999%高纯二氧化硅300吨/年、800吨/年的光学专用多品纯度99.999%氟化镁系列高端电子配套粉体材料,满足华南区域光电、半导体、消费电子产业配套供货需求。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园区景晖路10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38****7332
(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77****5386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qq.com)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