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园区(东经107度40分13.931秒,北纬24度50分37.099秒),****开发区****分园)重点管控单元。
二、建设内容包括:总占地面积14256m2。主要建设1个危险废物贮存库,厂房面积约14256m2,共设计13个隔间,总贮存库面积11177.6m2,采用钢结构防火防渗建筑,按地上和地坑两种方式建设,配套设置渗滤液收集坑等辅助及环保设施。项目主要贮存硫化锌矿氧压浸出渣、废铅膏、铅滤饼、硫化砷渣(砷渣)、铜镉渣、铟渣、钴镍渣等危险废物。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部湾****公司。
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6年10月8****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240,通讯地址:**县**镇**路1巷3****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邮编:5472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