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街道****独立地块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
为加快**区经济建设发展,完善乡镇燃气设施布局,提升燃气供应保障能力。拟开展**街道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建设。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编制独立地块详细规划,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对《**市**区**街道****独立地块详细规划》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次规划共包括1个独立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3286公顷,用地性质均为供燃气用地(用地代码1304),对应1个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具体如下:
**街道****地块为**街道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位于**区**街道**村,规划用地面积1.3286公顷。
二、主要规划内容
本项目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包含1个独立地块,用地总面积1.3286公顷。
**街道****地块: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主要建筑物有储存厂房、生产厂房以及相应辅助设备维修车间、办公及生活设施等。
规划范围内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的相关要求。
三、公示地点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空间规划专栏;
(二)****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30日(2026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联系电话:0775-****773,邮寄地址:**市**区**街道**路2号,邮编:537121)。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市**区**街道****独立地块详细规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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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