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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医院项目(一期)总平图调整予以规划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路与仙衣路交汇处东北角。
二、主要调整内容:(一)加建一栋放疗楼,层数2层,建筑面积2310.48㎡;(二)微调地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布局;(三)调整后的总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总用地面积151048.205㎡;总建筑面积433339.97㎡(增加2310.48㎡);总计容建筑面积371772.90㎡(增加2222.92㎡);建筑密度28.35%(增加0.40%);绿地率25%(减少3%);容积率2.46;总机动车停车位3024个;总非机动车停车位4832个。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网站;http://gg.****.cn/ghly/cxgh/;(四)****2楼大厅城乡规划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8日。
因总平图调整规划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服务中心自然**局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90)。
附件:****医院项目(一期)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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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