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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莫亮华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区庆远镇古榕路以**置区N栋7、8号两宗地合并手续,现对宗地调整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庆远镇古榕路以**置区N栋7、8号。
二、公示内容
合宗前两宗地面积均为60.00平方米,合宗后土地面积为120.0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8日。
四、公示地点
(一)****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cn/)。
(二)项目所在地
该宗地合并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龙隐路6******局,电子邮箱:ghxxzx@hechi.****.cn,邮编:546399,联系电话:0778-****220)。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莫亮华合宗前后N栋7、8号宗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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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