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庆****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市**区天成佳园一期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庆******局东面。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将原审批1#****商铺局部调整为公共卫生间,****商铺内部布局。
(二)将原审批2#楼西南侧设置的公共卫生间及配电间,调整为商业建筑。
以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7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 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市**区天成佳园一期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
2026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