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服务站(善行驿站)建设,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解决基层民政服务力量薄弱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接机构,购买社****政府采购供应商)****服务站(善行驿站),为民政救助对象、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民政兜底人群的生活水平,促进和谐与发展,助力乡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县2026****服务站(善行驿站)建设服务项目
(三)项目地点:全县12个乡镇(**镇、回龙镇、**镇、**镇、同古镇、珊瑚镇、**镇、燕塘镇、清塘镇、红花镇、**瑶族乡、两安瑶族乡)
(四)项目金额:本项目预算43.2万元(含第三方验收评估服务费预计1.3万元),最高控制价41.9万元,社****政府采购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则响应无效。本项目报价包括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包含服务人员费用:工资、交通、福利、必要的各类保险费用等;办公费用:含通讯费、办公用品、培训费、维修费等;其他费用:管理费、利润、税费、各项税费等,即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总和)。
(五)服务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合同,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次年同月合同签订日前日止。
(六)服务内容:****服务站为载体,同步建设运营“善行驿站”,统一挂牌,制度上墙,****服务站+善行驿站一体化服务阵地。承接机构向12个乡镇各配备1名负责日常运营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协助乡镇开展民政领域业务,为民政救助对象及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县2026****服务站(善行驿站)建设服务项目方案》(附件1)。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合法企业,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社会工作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证明)。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遴选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遴选。
三、参加遴选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报价函(一次性最终报价,报价后不得更改);
(四)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五)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针对本公告服务内容制定的《项目服务方案》;
(七)签好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附件2)。
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原件备查。
四、评审标准
****小组,按照资质合规、信用达标、业绩优良、方案科学、报价合理的原则开展综合评审,择优初步确定服务机构,最终以党组会确**果为准。****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上班时间)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县北环西路(****一楼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邮寄、邮箱、线上报送等其他方式报名。申报单位需将完整密封的申报材料报送,材料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联系电话:0774-****913。
六、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附件:附件1:2026年乡镇****服务站(善行驿站)服务项目方案.docx
****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