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公司易地交流总经理房屋租赁采购项目 转直接采购公示
2026****公司易地交流总经理房屋租赁采购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2026****公司易地交流总经理房屋租赁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2026****公司易地交流总经理房屋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公司易地交流任职领导的住房安置工作,现拟续租入**县城市春天小区15栋605号房屋作为阮仁政总经理的周转住房,具体情况请示如下:
一、拟租房屋情况
拟租房屋位于**县城市春天小区15栋605号,建筑面积74.82平方米,有购房合同,经核实房东****非本公司员工或员工亲属。
二、周边租赁价格评估
(一)根据房价行情网的情况,**县当期挂牌均价为14.71 元.平方米/月。
****办公室、云网部、营销中心****小组进行市场询价评估,周边同类住房的平均租金为22.87元/平方米.月。
三、请示事项
****小组与房东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公司拟租赁上述房屋,具体方案如下:
租赁期自2026年11月1日至自2027年10月31日;租赁价格20.65 元/平方米.月,即月租金为1545 元、年租金18540元(含税),租金已包含物业费,租金按半年支付。租金、****公司承担,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周转住房使用人自行支付。
四、租赁事由及合规说明
本次租赁严格按照中电信**〔2025〕152号文件实施,领导人员资格及拟租标的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阮仁政总经理属于易地交流任职,经办公室核实其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在**县本地均无房产;
****公司目前已无60平米以上的闲置自有住房,符合周转住房租赁的条件,为做好易地交流领导的住房安置,需从外部租入周转住房;
(三)本次周转住房租赁面积74.82平方米,未超过四级经理正职100平方米的标准;
(四)月租金1545元,未超过“最大租赁面积 ×每平方米平均租金标准”(租金标准为“任职地县城当期住宅每平方米平均租金×1.2)的管理规定,即租金未超过100×1.1×14.71×1.2=1941.72元/月。
二、直接采购原因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鄂丽侨,189****4128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绍常,189****4005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