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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告的文件精神,现将《**区漓江支流综合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区漓江支流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链接: https://pan.**.com/s/1l8zQRyTF8u_wPqxJZXSeHA 提取码: qdsa)
公示时间:公示20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朱工
联系方式:****@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