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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公司:
报来《关于上报**市邕**岸市政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南排司〔2026〕10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邕江沿岸市政排水管网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和运行稳定,同意建设**市邕**岸市政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拟建地点: **市市辖区。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对**大道(新村大道—葫芦鼎大桥段)现状缺陷破损、错混接雨污管网实施更新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挖修复d200~d2000雨水管约5211米,非开挖修复d300~d2000雨水管约4390米、d500~d1000污水管1856米,并对管道进行清淤;改造错混接d400~d600污水管59米,同时配套增设智能化终端监测设备121套等。
五、项目总投资: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1273.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30.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8.21万元,基本预备费1555.02万元。
六、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中央资金及市本级财政等多渠道筹措。
七、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办理土地、规划、环保、节能等相关前期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2026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机关、住建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
统计局。
**** 2026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