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钢铁炼钢厂第二炼钢系统渣处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单位:****
四、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屈强 联系电话:0772-****535
地址:****雀路126****公司1楼105室
五、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0时00分(**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雀路117号柳钢金融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室(接收人:屈强;电话:0772-****535)”
现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0时00分(**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雀路117号柳钢金融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室(接收人:屈强;电话:0772-****535)”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一、发包人总体要求”:
“本项目标段内设计、建设内容包含:在第二炼钢钢渣处理区域建设一条至少年处理24万吨/钢渣一次处理系统。项目建设内****处理厂房1座,1套辊压破碎装置、5套有压或常压热焖装置、1座卸料台、7座热泼场(处理事故转炉渣、铸余渣)、3套带罐打水设施(处理脱硫渣)、2套废钢切割场(用于废钢切割)、2套洗车台、二期套辊压破碎装置的土建基础、二期热焖区土建基础、二期湿电除尘土建基础等。钢渣一次处理主厂房东侧区域布置公用辅助设施,主要包含:水处理系统(按两期一步到位建设)、除尘系统(按两期规划只建设一期内容)、配电中控综合楼系统(按两期一步到位建设,其中二期配电柜不实施)等。”
现变更为:
“一、本项目标段内设计内容包含:在第二炼钢钢渣处理区域设计**一条至少年处理24万吨/钢渣一次处理系统,且包含同等产能的二期的规划和详细设计;二、本项目标段建设实施内容包含:1、****处理厂房1座(包含两期所有内容);2、**一期1套辊压破碎装置、仅**二期1套辊压破碎装置的土建基础;3、**一期5套有压或常压热焖装置、仅**二期5套有压或常压热焖装置的土建基础;4、**7套常压热焖箱或有压热焖罐;5、1座卸料台(包含两期所有内容);5、7座热泼场(处理事故转炉渣、铸余渣,包含两期所有内容);6、3套带罐打水设施(处理脱硫渣,二期不实施只预留场地);7、2套废钢切割场(用于废钢切割,包含两期所有内容);8、2套洗车台(包含两期所有内容);9、**脱硫渣渣罐过跨车及轨道一套(包含两期所有内容);10、**湿式除尘两套(包含两期所有内容)”;11、**一期湿电除尘一套(预留湿电除尘设备安装接口仅保留湿式除尘功能,二期一套湿电除尘不实施);12、**水处理系统一套(包含两期所有内容);13、**配电中控综合楼一座(土建装修按照两期所有内容实施,其中主控室、PLC室和办公休息区总面积不低于800㎡,二期电柜电缆等所有设备材料只预留场地但不实施)。”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3”:
“**钢铁炼钢厂第二炼钢系统渣处理工程总平布置示意图及红线介质接入点标注。”
现变更为:
“**钢铁炼钢厂第二炼钢系统渣处理工程总平布置示意图及红线介质接入点标注(变更版)。”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增加:
“6.柳钢20立方渣罐设计图(耳轴改后版)。”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六、给排水系统要求/6.4水处理设计内容/(8)消防水系统”:
“本区域内部不设置消火栓,外围道路消防水系统由招标方负责。”
现变更为:
“本区域按规范和需求设置室内和室外消防栓,红线内道路、地坪、建筑、设施和设备的消防水系统由承包人负责,红线外任何消防水系统由炼钢标段负责。”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七、详细分交界面/17”:
“渣处理区域到**钢铁的公共计算机网络、电话调度系统、有线对讲系统、消防系统(如有)、火灾报警系统的网络接入由本标段负责。”
现变更为:
“本标段内的电话调度系统、有线对讲系统、消防系统(如有)、火灾报警系统的网络均为独立系统,不接入**钢铁公共生产网络,本标段的计算机网络接入**钢铁的公共计算机网络由承包方负责,光纤按照1000m为上限考虑,配置相应的网络配件和路由措施,铺设线路以现场二炼钢一期整体系统建成后的线缆路由为主。”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