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资源县2026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审批
广西-桂林-资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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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6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资政告字〔2026〕3号
2026-10-15 00:00

根据**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项目用地,现将《**县2026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

**县2026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委员会****小组、****小组、****小组(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

为了成片开发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拟开发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属及分类面积

单位:公顷

权属

地类
性质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镇(乡)

村委

村民小组

林地

商业服务

业用地

工矿用地

**镇

**村委会

****小组

集体

0.7007

—

—

0.7007

****小组

集体

4.9870

1.9537

1.7119

1.3214

****小组

集体

2.1830

—

1.0083

1.1747

合计

—

7.8707

1.9537

2.7202

3.1968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印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资政规〔2026〕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拟征收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依据《****关于印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资政规〔2026〕3号)有关规定执行。

土地权属

地类

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村委会第二、第五、****小组

林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

1.9537

26.1000

39.1500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3.1968

26.1000

39.1500

商业服务业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2.7202

26.1000

39.1500

(二)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拟被征收集体土地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关于印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资政规〔2026〕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货币安置: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

(二)社会保障安置:根据自愿选择原则,按照《****社会保障局 ******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政规〔202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被 征 地 村 组

登 记 时 间

登 记 地 点

复 核 时 间

****村委会第二、第五、****小组

2026年10月1日—2026年10月20日

****村委会

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30日

八、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如认为征地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申请举行听证会,以书面形******局(地址:**县**新区,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0773-****913),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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