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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联合会反映。联系电话:0775-****094;联系地址:****中心区残联窗口(邮编537100);举报邮箱:****@163.com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的情况作反馈。
贵****联合会
2025年7月17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与等级 | 评定医院 | 评**期 |
李立 | 男 | 50岁 | 肢体残疾四级 | ******医院 | 2025.7.15 |
石金明 | 男 | 34岁 | 视力残疾三级 | **** | 2025.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