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19**科甲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国道G219**经水口至那花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采购项目,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道G219**经水口至那花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三)项目概况:国道G219**科甲经水口至那花公路工程(K0+000~K35+122.776,全长35.122776km)进行工程质量试验检测。
(四)采购内容:试验检测。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063.00元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天德路9号海 ****物流中心家居建材城1号仓库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7月17日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7月20日8时00分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发布。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19**科甲经水口至那花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递交地址:****县水口镇合平村国道G219**科甲经水口至那花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1018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集团有限公司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607(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采购人:****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19**科甲经水口至那花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县水口镇合平村国道G219**科甲经水口至那花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1018
****集团有限公司国道
G219**科甲经水口至那花公路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