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村**局关于做好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函〔2022〕103号)、《**县关于做好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罗乡振发〔2022〕8号),经帮扶责任人核实所联系户家庭学生在校情况后,****政府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学生在校确认书》,****政府初审,****农业农村局终审,初步拟定全县 4 人(次)符合2025年春季学期第三批在校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学生雨露计划补助条件,补助金额合计: 6000元。
2016年以来脱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在消除风险前,雨露计划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含顶岗实习期),每学期1500元/人(其中属于巾帼励志班的每学期2000元/人,以学生所读专业的学制为补助年限)。
2014、2015年脱贫家庭的补助标准为:职业学历学生每学期补助900元/人(其中属于巾帼励志班的每学期1200元/人,以学生所读专业的学制为补助年限)。现将拟资助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2025年7 月14 日至2025年7月20 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对拟资助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发放补助。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及邮箱:0778-****550,****@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县2025年春季学期第三批在校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学生雨露计划补助拟发放名单公示
****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