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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
地点:**市大洋镇大洋村罗排屯麻真岭27队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主要建筑(包括4栋猪舍、办公生活用房、储粪室、消毒间、药房、配电房等)均依托原有工程,在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年出栏商品肉猪8600头。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海工
联系电话:135****181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