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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桂林市象山区建安路8号聚龙山庄40栋1-6、7-2号复式住宅、权证号为桂林市房权证象山区字第30369425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壮族自治区****

拍卖公告

一、本院定于2025年8月11日10:00至2025年8月12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com/0773/09?spm=a213w.****.Q8dgfm,户名:****。)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市**区**路8号聚**庄40栋1-6、7-2号复式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市房权证**区字第****942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桂市国用(2013)第401309号】,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二、**市**区**路8号聚**庄40栋1-6、7-2号复式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市房权证**区字第****942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桂市国用(2013)第401309号】。(该房屋带装修、包含电梯)(不含可移动的家具及装修装饰和家电等物品)

标的物详情:**市**区**路8号聚**庄40栋1-6、7-2号复式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市房权证**区字第****942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桂市国用(2013)第401309号】,房屋建筑面积:242.3㎡,分摊建筑面积:20.27㎡,规划用途:住宅,所在层/总层数:6-7/7层。该房屋有查封,有抵押,是否欠物业管理费不详(具****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特别提示:(1)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缴纳。

(2)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3)拍品不包括屋内家具家电以及可移动装饰装修,****法院进度为准,按房屋产权面积交付。

(4)特别说明:该房屋能否正常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及确认,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四、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8月11日10:00至2025年8月12日10:00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960000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他人或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需在****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本次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主张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次拍卖竞价开始5日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提出异议的,应于本次拍卖竞价开始10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咨询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工作时间内均可进行咨询(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公司在拍品展示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并统一接受看样预约,如需看样请提前五日来电报名。(看样预约电话:185****8258 小陈 微信同号)。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饰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做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该公司提****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法院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或是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以下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1、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标的物需办理上市或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机关出具成交法律文书,买受人在本院领取成交文书后持相关文书及证件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拍卖标的过户产生的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法律文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相关由标的出卖方承担的上市过户税、费缴纳通知或凭证到本院办理拍卖成交款退税、退费手续,逾期的本院不再保留、提存拍卖成交款中的相关过户税费款和办理拍卖款退费、退税。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4、如标的物因违章、加盖、违建、扩建等原因,可能存在被强制拆除的风险,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费用导致无法办理过户,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意向购买人现场勘查标的物后,审慎作出竞买决定。

5、因标的物现状或者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需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进行行政处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

本院已在公告里做出详尽告知,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是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标的物不动产所附着的产权人户籍迁入迁出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负责处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司法网拍辅助费,由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8、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桂0323执550号,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300********4742718-12233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逾期未支付完毕拍卖尾款的,按悔拍处理。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详情咨询电话:185****8258 小陈

******公司(办公时间内接受咨询8:00-12:00,15:00-18:00)

联系地址:**市**县乾景路7号****

****

2025年7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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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桂林市象山区建安路8号聚龙山庄40栋1-6、7-2号复式住宅、权证号为桂林市房权证象山区字第30369425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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