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政府委托,****拟对项目选择监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2025年**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745万元)。
二、项目地点:**市。
三、项目采购内容:选择**市2025年**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单位。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参考《****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五、****政府采购政策:《****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监理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本公告仅为选择**市2025年**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单位,需要具备水利工程项目监理相关行业资质。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办公室区(**市**路51号)。相关材料可按联系事项地址寄送至我单位。
九、需提供的材料:(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照复印件;(二)业绩证明材料;(三)报价函。
报名结束后,由****对参加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遴选单位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最终服务单位,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十、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一、公告媒体:****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发布。
十三、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市**路51号,邮编:546500。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人:蒙广利,电话:0772-****587。
监督管理部门:****纪委****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覃树旋,电话:0772-****590。
十四、本公告的最****人民政府
****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