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公路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验收单位:****
监测单位:****
地理位置:**壮族自治区**市**县、**区、**市、**县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及《**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文)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4月17日,在**市主持召开了**—**—**—**公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2025年7月10****水利局申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附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公示期: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1个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工/0772-****020
****水利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