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华润电力******100MW风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华润电力******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9月15日通过我局审批(梧审批环评字〔2022〕35号)。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中,因设计优化,项目对建设内容进行局部调整。与环评阶段相比,项目建设风机数量由21台减少至18台,其中17台风机机位点坐标和环评阶段一致,机位建设地点没有发生变化,另在原风电机组点位 A22向东延申4.188公里设置新的风机点位 ZX03。各风机的单机容量具体为:7台风机为5.0MW(其中A06风机按电网限发容量为4.7MW)、6台为6.25MW、5台风机单机容量为5.56MW,有14台风机单机容量与环评阶段相比发生了变化,但项目总装机容量保持不变,仍为100MW,同时,项目生产工艺、产能及产品执行标准也保持不变。
经研究,我局对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意见如下:
华润电力******100MW风电项目“安装7台单机容量为5.0MW风电机组(编号:A02、A05、A06、A09、A16、A20、A22,其中A06风机按电网限发容量为4.7MW)、6台风机单机容量为6.25MW风电机组(编号:A04、A12、A13、A14、A15、A17)和5台风机单机容量为5.56MW风电机组(编号:A01、A03、A18、A19、ZX03),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的建设内容没有导致发生重大变动的环境影响,《华润电力******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未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可行,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你公司华润电力******100MW风电项目应按照《华润电力******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关于华润电力******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梧审批环评字〔2022〕35号)要求开展建设和营运管理,按照以上建设内容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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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