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12日 |
标 题:关于湖润镇那国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5〕9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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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核批复湖润镇那国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建议书的函》(湖政函〔2025〕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乡村**发展建设,同意湖润镇那国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湖润镇那国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拟**1栋二层村部大楼建筑面积共600平方米、戏台63平方米、篮球场608平方米、周边场地硬化6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8个月,建设期限为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