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2025年5月2日,我局在**壮族自治区**市**县**乡四和村往九如村方向100米的公路边查获混合烟叶4910公斤,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地址:**县**镇**东路33号,联系人:朱鑫,联系电话:0774-****065)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单位 | 数量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混合烟叶 | 公斤 | 4910 | / | / | / | |
共计:(品种)1个 | 总计:(数量)4910 公斤 | |||||
备注 | / | |||||
特此公告。
****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