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盛****公司向我局提出办理**小区2#住宅楼项目规划核验(验收)手续的申请,规划核验(验收)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盛****公司向我局提出办理**小区2#住宅楼项目规划核验(验收)手续的申请。经核实,**市新盛****公司于2012年取得**小区2#住宅楼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1********025号),建筑面积为2153.57㎡,层数为6层。
二、本次规划核实情况
根据**新盛****公司提供的**市城建规划综合****公司测绘的《竣工测量报告书》,经核对资料和现场勘察,建筑面积测量结果如下:一层为269.79㎡,二至六层为1672.25㎡,闷顶层(无使用功能)为211.53㎡,实测总建筑面积为2153.57㎡,本次拟按照规划许可建筑面积2126.735㎡进行规划核实。
三、公示要求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项目规划核实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购买合同),******局(地址:**市**区龙景东路11号、联系电话:****239;联系邮箱:****@163.com)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依法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