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太阳村镇太阳片区村屯垃圾屋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1 | 月/元:64905(元),总价:778860(元) | **** | **市东环大道145号金色世纪18栋1-7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政府太阳村镇太阳片区村屯垃圾屋清运服务采购(重) | 太阳村镇太阳片区村屯垃圾屋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 太阳村镇太阳片区村屯垃圾屋清运服务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贤玲(自行抽取),张宇雯(自行抽取),黄体刚(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682.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6.3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太阳村镇柳太路11号
联系方式:0772-****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三中路140号**市****公司10楼1003室
联系方式:0772-****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兴发
电 话:0772-****99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