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现将****拟申请变更备案**至三江途经线路1事项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交通运输局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772-****609
电子邮箱:****@163.com
****拟申请变更备案情况公示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备案线路起讫地 | 拟变更备案事项 | 备注 |
1 | **** | **至三江 | C****00029、C****00002、C****00030、C****00003号客运标志牌变更备案途经线路1。 途经线路1由S31、三江高铁南站变更备案为S31、大浪高速路口、三江高铁南站。 |
****运输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