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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及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保房控办发〔2024〕3号)要求,经**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房****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联审,南玻集团****光伏绿色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宿舍楼286间、480万吨/年氧化铝(含24GW光伏组件)项目**宿舍楼280间、******公司已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改造项目共3个项目,县级联审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要求,现将上述审核通过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7月8日(5个工作日)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者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并对所提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我单位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79-****631;联系地址:廉州镇爱**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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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