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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幼儿园西隆园区项目—教学综合楼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一栋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089.89平方米,建筑高度13.2米,地上3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5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日 | |||||||||
拟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 | 单位名称 | **** | |||||||||
标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候选人 | 投标总价 | 伍佰叁拾玖万零叁佰零捌元叁角陆分(¥****308.36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富琪(注册编号:桂245****68313;身份证号:****2619xxxxxxxx7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潘超权(证书编号:桂**C3(2018)****659;身份证:****2619xxxxxxxx3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 2.****公司****公司生产调度用房工程。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标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候选人 | 投标总价 | 伍佰叁拾捌万零叁佰壹拾贰元贰角叁分(¥****312.23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毅(注册编号:桂245****11072;身份证号:****0519xxxxxxxx3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冠乔(证书编号:桂**C3(2016)****492;身份证:****3119xxxxxxxx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商贸物流项目D区10-18#楼。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标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候选人 | 投标总价 | 伍佰叁拾陆万陆仟零陆拾伍元陆角壹分(¥****065.61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苏忠寿(注册编号:桂245****25123;身份证号:****2719xxxxxxxx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建勋(证书编号:桂**C3(2015)****501;身份证:****2619xxxxxxxx5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年产14万立方米建筑模板及5万立方米家具生态板项目(1#、2#、3#宿舍楼)。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网站)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715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