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市高德片区(NF片区)NF-5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本公示旨在征求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方式建言献策,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方案,逾期视为无意见。
一、规划范围与规模
**市高德片区(NF片区)NF-58规划管理单元位于**区,规划范围为湖海路以北、**路以西、大岭路以南、拥军路以东。规划用地规模约54.84亩。
二、规划必要性
为充分发挥城市土地利用价值,提升土地效益,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局组织编制了《**市高德片区(NF片区)NF-5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规划内容
(一)地块NF-58-01,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0<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0米。
(二)地块NF-58-02为现状小区,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0米。
(三)目前湖海路已建段为**路—南珠大道、北星路以西段,沿线已出让多宗土地,道路红线宽度已按30米进行建设,为了道路断面的统一性与延续性,未建段(北星路-**路)统一按30米进行控制。
四、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4日-2025年8月4日
五、公示方式
(一)****网站:
http://www.****.cn/xxgkbm/bhszrzyj/
(二)****办公楼LED屏
(三)****微信公众号
****社区公告栏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反馈意见或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材料(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联系方式,属于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等相关文件),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南路73号****,邮编:536000,注明“**市高德片区(NF片区)NF-5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字样。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建议或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反馈人签名)。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市高德片区(NF片区)NF-58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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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