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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重)(GXZC2025-G3-001044-GXDD) 质疑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函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

我公司于2025年06月13日15时37****公司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的关于****食堂服务采购(重)(项目编号:****)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予以受理。****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函内容高度重视,当即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经与采购人研究,现就本项目质疑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及答复:

(一)质疑事项原文引用:

本公司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分为58.8分,与我公司自查招标文件评分标准预估分数差距甚大,对此分数评分细则和结果存在疑义。我公司请求******公司****公司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公司最终得分结果。

(二)质疑事项的答复:

1.****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法公示了本项目法定公示内容,详见2025年06月04日发布的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贵公司要求公开的内容不属于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对依法****公司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公司评分细****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依据。

2.本项目由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经我公司核查评标资料,****委员会****公司的评审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等法定重新评审的情形,贵公****公司的最终得分结****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依据。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三)事实依据:

1.2025年06月04日发布的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贵公司要求公开的内容不属于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对依法****公司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公司评分细****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依据。

2.本项目招标文件、贵公司投标文件和本项目评标资料。贵公****公司的最终得分结****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依据。

(四)法律依据:

1.《关于印****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3号)第二十五条“采购人、****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开标评标现场管理,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下列评标现场纪律……(三)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中标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负有保密责任;评标工作结束后,不得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得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情况进行公布……”

2.《****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则》(桂财采〔2007〕65号)第四十五条“采购代理机****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泄露以下信息……(三)评审过程情况及尚未公布的评审结果……”。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94号)第四十三条“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94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四)事实依据……”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公司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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